生活污水处理调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
为了更好地推动资源价格改革,为改革提供决策依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2号令《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粤价〔*〕66号)要求,我局决定对全省地级以上市污水处理企业开展2006年城市污水处理成本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查对象
各市、县(区)建制镇已投产并运行一年以上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企业。
二、调查的主要内容
(未完,全文共775字,当前显示20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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