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考核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栾川县地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分局:
为做好20*年度我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洛阳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我市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国土资源系统20*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年度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紧紧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将年度考核与责任目标考核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相结合,与年终评比相结合,全面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全面做好2009年度各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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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考核的对象和注意掌握的原则
(一)年度考核的对象为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栾川县地质矿产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各分局全体干部职工。
(二)注意掌握的原则
1、从局属各单位和各分局抽调到机关帮助工作满半年人员参加局机关考核,不满半年人员参加原单位考核,整规办、基建办人员随机关考核。
2、派往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窗口工作半年以上的,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考核。
3、在洛阳新区开发办工作的人员参加洛阳新区开发办考核。
4、新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间,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的,不进行考核。
6、20*年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由市军转办组织考核。
7、挂职锻炼的人员挂职满半年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不满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考核。
8、20*年6月30日以前退休人员,不再参加本年度考核。
9、涉嫌违法违纪人员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按有关规定补定;受警告处分的人员,参加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参加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
四、年度考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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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