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环境污染统计年报工作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在认真总结分析20*年环境统计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总局对“*”环境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进一步完善了统计制度的相关内容。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布置开展20*年环境统计工作。
与“*”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相比,“*”环境统计制度在调查范围、调查频次和环境统计指标体系,以及对环境统计数据的上报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一、调整了环境统计调查范围
(一)为加强对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情况的监管,将火电行业从工业行业中单列出来进行调查,并增加了对企业自备电厂的统计调查;增加了对医院污染物排放的统计调查;删除了对城市垃圾处理场运行情况的统计调查。
(二)调增了环保宣传教育和环保产业等方面的调查范围。
二、调增了环境统计调查频次
(未完,全文共1201字,当前显示34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