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情况报告提纲
根据《关于做好年全省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43号和市纪委有关通知精神,我办要求县(市、区)农办主动协调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做好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深入项目建设点,对照要求,逐一核对各个项目实施情况,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现将涉及农办的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监管汇报如下:
一、主要涉及农办系统项目进展情况
年,我办负责申报的主要扶贫资金有造福工程搬迁及省、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到户小额贷款贴息项目、产业化扶贫企业贷款贴息项目。通过今年月的专项检查,三年来全市累计到位市以上财政扶贫资金15753.32万元。从对各县检查的情况看,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到农户、企业,总体运行良好。
二、扎实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
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各地县(市、区)财政局专门设立扶贫资金专户,省、市扶贫部门拨给我市的扶贫资金,一律进入所在县(市、区)财政扶贫专户,任何单位都无法将其挪作他用。各地县财政负责对资金的管理与核拨,农办负责对扶贫开发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
(一)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财政捆绑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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