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局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培训会议讲话材料
各位领导、
同志们:
根据党章规定和我县实际,县委决定县直机关12个党委和驻军单位党委统一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党员人数不到100人的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即县人武部、粮食局、供销社、电信局、交通局以及消防大队和武警中队等7个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其余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包括96321部队)。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这次县直局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和县党代会代表选举的具体操作从四个方面谈谈个人的一些意见。
一、党代表大会组织工作流程
(一)筹备阶段
1、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有关事宜。
这次会议后,各单位党委必须在4月8日前要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任务和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选举办法,下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书记名额及“两委”委员选举办法。根据全县实际,县委决定全县12个局党委统一进行换届,各局必须在4月17日以前完成筹备工作、选出党代表,4月22日以前开完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
2、向县委呈报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请示应涉及的内容。
党委会作出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定后要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请示。一是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大会召开的时间和主要议程;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差额比例及选举办法;下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和纪委委员、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等。二是请示的时间,应于2006年4月8日前向县委呈报。三是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县里下发的文件办。各局可在此范围内,在上届代表数额的基础上作适当增减调整。四是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构成,应从本局的实际出发,既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领导干部,又要有一定数量的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五是局党委班子、纪委班子的职数设置,根据省、市委的要求,按县委的规定,局党委职数根据工作量的大小为5—11人;纪委委员职数为5人。六是候选人差额,研究、推荐党委、纪委候选人时,要严格执行差额原则。局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差额均为1名。七是请示中需要明确的选举办法: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得少于20%。局党委现配备有副书记的,还要选举产生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的选举,通常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先选举委员,再采用等额选举办法,从当选的委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这些都需要在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中予以明确。
3、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
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委批准后,即可开始筹备工作。首先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委组织委员、纪委委员、宣传委员、办公室负责人等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可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后勤组、安全保卫组,分工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按期完成。筹备工作就绪后,各组即转为大会的工作机构。
4、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在选举局党代表之前,党委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党委负责同志及组织、纪检等党员干部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对代表的选举工作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和指导,审查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写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负责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
5、发出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委批复后,局党委即应向所属党组织发出《关于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名额分配(附表);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代表选举工作完成时间及需报的材料;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号召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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