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问责的有益探索
“经调查,海城、附城两镇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期间,两镇党委书记均因公外出,虽不负重要领导责任,但负有集体领导责任。决定责成海城、附城两镇党委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做出整改工作方案……”这是广东汕尾市海丰县委组织部发出的《关于对海城镇、附城镇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问责通报》。它是汕尾市实行基层党委问责制后对基层党委及有关领导成员进行的首次问责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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