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村级“两委”关系的调查与思考
实施“云岭先锋”工程,重点难点在农村。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正确处理村“两委”关系,着力构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组织体系,是提高党在农村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
罗平全县14个乡(镇)154个村(社区)支部(总支)共有委员822人。其中女性委员91人,少数民族委员145人,支部(总支)委员平均年龄40岁。大中专以上文化19人,占12.4%,初高中文化128人,占83.07%,小学文化6人,占3.9%。换届后的村“两委”班子结构合理,村干部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实,办事能力强,熟悉农村工作,有开拓创新精神。但部分村“两委”班子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部分村“两委”存在的问题
1、“两委”关系不协调。主要表现在。一是相互对立,即党支部和村委会互不服气,明争暗斗,各管各的事。一些村委会和村党支部比大小争权力,有的村委会主任、甚至一些群众认为,村委会主任是全体村民选的,党支部书记是党员选的,书记管党务,主任管村务,“两委”变成两驾马车。有的村党支部放松了在村级组织中的领导责任,疏于过问村务。二是领导关系错位,各唱各的调。村“两委”大事不讨论,小事不商量,遇事推诿、扯皮,影响村级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村村主任和支部书记各讲一套,对村的经济发展思路不清晰,注意力不集中;有的干脆埋头自家事业,无心村里工作。三是各拉各的人。有的村委会“两委”选举,由于掺杂着家族、帮派、姓氏、自然村落等因素,选出的村“两委”干部造成了拉一帮人、造单方福的局面;还有的村主任竞选时迎合一些群众的不正确心态许诺,当选后为兑现承诺,亦不顾乡、村大局,不惜损害与村党支部间关系的协调,办事不公、拉帮结伙随之产生。四是双放双让,即党支部和村委会都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推诿,放弃工作,致使村里无人管事。
2、“村官”和村民关系不协调。实行“村改委”后,有些“村官”和村民往往忽视权利与义务的平等关系,以各自角度出发,一味片面强调自身利益和民主权利的争取,忽视自身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了局部干群关系紧张的局面。
3、“村官”的自治能力与自治要求的关系不协调。由于村级自治体制与县乡行政管理体制不接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工作模式仍处于主导地位,村级组织在工作中还是以执行行政命令和计划指令为主;另一方面,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脆弱,干部素质偏低,管理粗放,带领群众调整结构、增加收入的意识和能力不高,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没有钱就不办事的现象依然存在,导致自治能力与自治要求的关系不协调,离规范化的自治运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4、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综合素质不高。或偏听偏信、固执已见,容不得不同意见;或为一已私利,滥用职权,不允许批评监督;或闭目塞听,我行我素,目无法纪,立山头、拉帮派、闹意见,不团结;有的认识水平领导水平不高,有的对村两委工作职责的法律和政策理解不够,仅凭旧观念、旧习惯办事,不懂得凭法律、凭制度办事,村两委的矛盾冲突也就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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