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岗位竞争要合理有序良性
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指引下,在较大范围和较高层次上实行干部岗位竞争,进一步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一大批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但也要看到,在干部岗位竞争中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和研究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在干部民主推荐中,一些地方出现拉票现象;在公开选拔工作中,部分公选出的干部能力不强;在公推直选中,选举人对候选人缺乏了解,投票带有盲目性;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投机钻营、诬告陷害等恶劣现象。如何做到干部岗位竞争合理、有序、良性,是亟须进一步探索,并加以解决的问题。
坚持合理、有序、良性竞争,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竞争是干部选拔任用方针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合理、有序、良性的竞争,说到底,是在科学规则和健康环境下,干部之间德才素质、工作业绩、工作潜能的相互比较,实现好中选优,人岗相宜。如果岗位竞争中出现偏差,不仅不能选出优秀人才,还会干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阻碍改革的进程,损害改革的成效,进而影响人们对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多年来,干部岗位竞争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干部岗位竞争工作有一个完善的过程,苛求一开始就尽善尽美是不现实的,出现问题就放弃竞争也是不可取的。我们要以干部岗位竞争的合理、有序、良性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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