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推行领导干部廉政监督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象山结合该县实际,在县管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中试行廉政监督卡管理制度。
制度规定,对每一位领导干部建立廉政监督卡档案和记录表,廉政监督卡档案存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记录表交本人保管。领导干部廉政监督卡实行动态管理,循环滚动,连续计分,每次扣分情况及时告知本人。并与领导班子廉政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年度考核、届中届末考核等有机结合。
领导干部廉政监督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扣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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