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实践中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第一,既有坚强的领导核心,又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在我国的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都自觉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在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作用的过程中实现领导权。第二,既有集中,又有民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有利于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共同政治基础上加强合作,通过民主协商形成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又有利于避免多党竞争、互相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和一党制的种种弊端。第三,既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又照顾各方面的具体利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国人民的共同理想和根本利益。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不同的阶层、群体有不同的具体利益和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体现了一致性与多样性的统一。第四,既有共同的政治基础,又“和而不同”。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同时,各民主党派又有各自的特色,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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