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归位抓服务机制创新促发展
农村税费改革,特别是农业税取消后,农村工作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概括起来有这样几个特点:农村负担减轻,乡村干部打硬仗的工作量减轻,农村基层干部的心态难适应,基层干部服务机制难转变,农村基础设施难兴办,乡村债务难化解,乡镇事权和财权管理难匹配。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绝不是“轻徭薄赋”或减轻农民负担后就自行解决了。必须正确地分析农村税费改革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新特点,着眼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围绕基层职能的转变,重在治本,立足当前,努力构建一个职能定位明确、人员精干高效、管理服务有效的农村公共服务新框架。具体来讲,要重点在以下六个方面突破。
一、在创新乡村组织建设机制上突破
随着乡镇一级职能由管理向服务转变,且乡镇管理职能弱化的实际,进一步撤并乡(镇)或撤全省乡(镇),改设派出机构——县政府办事处,办事处内设“三办”,即: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管理办,进一步规范其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同时减员缩编,解决“官多民少”、效率低下的问题。要按照政事、政社、政企分开的原则和公益事业社会化的要求,减少各级事业编制,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二、在创新公共服务产品上突破
重点是建好三个服务体系,打造一条绿色通道,强化一项管理。
建好三个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农业科技培训推广体系。整合县域成人职教、乡村电教站(室)、党校、农广校等各类教育资源,建立县、乡、村三级培训网络,采取课堂传授、专家现场指导、组织大户外出考察、共建技术推广试验基地等多种培训形式,有针对性地提高党员群众发家致富的本领。二是建立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体系。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信用村、信用大户评选活动,为“双带”对象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三是建立农产品营销体系。重点办大加工、大流通,大力加强各类专业批发市场、中介组织、龙头企业、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为农户提供农产品回收、加工和运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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