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加强党建促企业和谐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个《决定》全面、深刻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从而将我们党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认识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和新的境界。
一、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夯实微观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巩固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执政目标和使命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明确提出并全面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战略任务,这既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又是我们党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新特点提出的一项新课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正确应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妥善处理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各种复杂问题和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是当前摆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面前的一项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工作任务。
在当今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去认识去把握,又要密切结合基层的实际和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需的实际去认识去把握;既要从宏观上、战略上提出目标任务并加以分解落实,又要重视从夯实构建和谐社会微观基础的角度看问题作研究;既要以社会和谐保障和促进微观基础的和谐,又要以微观基础的和谐保证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
现实生活中的大量事实表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夯实作为社会细胞的企业、单位、家庭、社团和社区等微观基础,离不开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微观基础稳定,整个社会就稳定;微观细胞健康,整个社会就健康。为此,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决定》还明确要求“做好企业、城市社区、机关和学校、科研院所、文化团体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六中全会《决定》精神,注重从夯实构建和谐社会微观基础的角度作思考看问题,注重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心”真正落实在“基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切不可轻视、忽视微观基础建设这一看似琐碎、实则重要的社会基础工程。只有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真正夯实微观基础,才能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真正收到实效。
二、夯实微观基础必须重视以加强党建促企业和谐。
企业是整个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最为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对和谐社会建设具有举足轻重影响的重要微观基础。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心”应当而且必须落实到象企业这样的“基层”。因此,对于如何创建和谐企业、夯实构建和谐社会微观基础的问题,应当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我们必须按照六中全会《决定》精神,十分重视并切实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十分重视并积极推进和谐企业建设,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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