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益探索土地流转的调查与思考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和初步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年4月,波阳县土地流转面积23.2万亩,占该县耕地总量的20%;余干县土地流转面积14.4万亩,占该县耕地总量的21.5%。两县土地流转面积占全市土地流转面积总数的80.2%。从调查情况看,当前农村土地流程转现4个特点:
一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出让的有偿化。过去农户间的土地流转大多是“免费”的,有的还“倒贴”。随着改革的推进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土地使用权利的流转已从无偿向有偿转变。
二是土地流转规模的“差异化”。滨湖地区耕地资源丰富,集中连片,具有发展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基本条件,因而流转率相对较高;而地势复杂、人均耕地数量不多、零星分散的地方,流转率则低。
三是土地流转形式的多样化。农户间的“自发流转”和乡村集体组织出面参与指导、操作的“组织流转”同时并存。其中,“自发流转”的面积占流转面积的80%。具体有互换、转让和委托三种形式。当前,乡村组织出面参与指导、操作的“组织流转”上升势头较快。主要形式就是反租倒包。波阳、余干两县以这种方式流转的土地面积约为4.8万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12.8%。四是土地流转对象“能人化”。土地流转后的经营对象以种粮大户为主,工商企业以及城镇干部职工参与农业开发的不是很多。土地流转后的经营内容目前大多仍是传统作物,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高效农业的较少。据统计,波阳县土地流转面积中仅有3.4万亩用于水产养殖和多种经营,占该县土地流转面积的14.9%。从调查情况看,由于受市场风险、政策因素等方面的影响,土地流转对工商企业投资开发农业的吸引力不强,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投身农业开发的动力不足,乡镇服务示范基地效果不佳,农业招商引资更显贫乏。所以,土地流转后的经营对象仍以种田能手居多,但也不乏工商企业、干部职工参与其中。
综合波阳、余干两县土地流转的情况,基本动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种田赚不了多少钱,甚至亏本,这是土地流转的根本原因。以波阳县为例,*年常规早稻每百斤成本达38元,而市场收购价仅32元。农民种早稻入不敷出,负担较重,导致农民与土地的亲和力、依附力下降,甚至抛田不种,“离土离乡”。这为土地流转准备了心理条件。二是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民“退包”现象逐年增多,土地抛荒问题日益严重,从而为农村土地流转在土地供给方面提供了条件。据统计,余干县农户要求退包面积达21.7万亩,抛荒面积6.3万亩,两项合计占该县耕地总量的42.6%。大量的“退包”和土地抛荒,客观上使农民自由调剂土地和乡村集体组织参与操作等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创造了充分的空间。三是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积极参与和推动,成为当前土地流转速度加快的显著因素。当前,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呈现出停滞不前的趋势,农村各项税费的收缴难度也因此而加大,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深感压力加大,千方百计地寻求破解的良方和出路。土地流转的规模化带来的高收益以及给农村工作带来的各种便利,使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将其作为新形势下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化解各种矛盾的出路,并表现出了较高的热情和积极性,从而促进了农村土地的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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