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改革创新是当代中国的主旋律。贯彻落实好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一定要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个主旋律,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
党的十七大鲜明提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集中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全党全国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也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坚持改革创新,是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改革创新,也是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改革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的改革创新。因此,必须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把理论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最重要的基本建设。理论上清醒坚定,政治上才能清醒坚定。从这个意义上讲,理论建设对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具有根本意义。只有切实加强理论建设,才能从根本上坚持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方向,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从根本上打牢党员干部的思想根基,更好地拒腐防变,抵御风险;才能从根本上建设高素质的有战斗力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更好地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我们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方针。反腐倡廉建设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这是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抓紧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有效治理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才能为治本创造条件。抓好治本,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成果,逐步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因此,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坚持改革创新,必须始终处理好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绝不能有所偏废、顾此失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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