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制度创新扎实推进干部监督工作
近年来,我们着眼于一支高素质干部干部队伍,紧紧围绕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两个重点,按照“夯实基础、注重规范、致力创新、强化保证”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坚持把建立健全制度作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关键举措来抓,先后制定实施了13项相关配套制度,从而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划清了职责、规范了运作,增强了效果,有力地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推进制度创新,不断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
一是在推荐环节上,建立了民主推荐制度。坚持把扩大民主贯穿干部制度任用工作的全过程,普遍推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制度,要求不论是确定后备干部,还是拟提拔使用的干部,都必须经过一定范围的民主推荐,凡得不到大多数群众认可的,组织部门一律不列为后备干部或拟提拔人选,市委不予提拔使用。在*年县区换届中,我市共派出7个考察组,广泛开展了民主推荐,共有*人次参加了民主推荐会,个别谈话推荐有*人次,从而确保了县区换届工作的质量。自《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所提拔的县处级干部,均实行了民主推荐,推荐率达100%。
二是在考察考核环节上,建立了考察工作责任制。为了不断提高考察质量,规范考察工作,我们制定了《关于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暂行办法》,对干部考察的原则、方法、组织程序、纪律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和严格要求。对考察中不负责任,考察不准确,或不如实反映情况造成用人失误的,严肃追究考察人员的责任,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此外,我们还建立了干部考核考察记实制度,专门印制《干部考察记录本》,规范干部考察记录,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对拟提拔干部的考察,没有发生一起失察失误事件。
三是在任用环节上,建立了市委全委会任用县区党政正职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和试用期制度。市委全委会讨论决定县区党政正职既是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体现,又是充分发扬民主的好形式。目前我市共对6名县区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了表决。从*年起我们就实行了县处级干部任前公示制,制定凡拟提拔的县处级干部都要在全市范围内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在市委办公楼、市政府办公楼等地设立任前监督公示箱,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对新提拔非选任制的干部均实行了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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