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性地推进平安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党的十7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构思,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十7大以后,党中央对如何构建和谐社会,又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十六届四中全会将之作为检验党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和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和实践得到了不断丰富和发展。
如何贯彻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示精神,一是要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现实意义,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根据时代发展潮流,从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执政任务的必然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共同愿望。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对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二是要立足本系统本行业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创建平安是新的历史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丰富和发展。创建平安与构建和谐相辅相承。创建平安,维护社会稳定,是和谐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内容,没有和谐,难于稳定,也无法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创建平安、确保稳定又服从服务于和谐建设,是和谐建设的一大支柱,是和谐建设的重要基础工程和保障工程。没有稳定和平安,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因此,要深刻理解创建平安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推进平安建设创新发展,不断实现平安创建工作的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以和谐理念为指导,以和谐状态为目标,创造性的组织开展平安创建工作,确保实现全面、动态、可持续的和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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