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完善干部任用制度
一个时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党组织不断加大对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整治力度,严惩买官卖官行为,这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遏制了买官卖官现象蔓延的势头。但仍有一些地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比较严重,买官卖官现象禁而不止,查而不绝,几乎成了一种顽症。这说明一些地方在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方面还缺乏有效的治本之策。剖析买官卖官现象的新特点,坚持标本兼治,最大限度地遏制买官卖官行为,是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买官卖官现象的新特点
一是假借干部制度改革之名进行买官卖官活动。被百姓讥为“卖官书记”的陕西商州原区委书记张改萍,先后卖出了27顶“乌纱帽”。值得注意的是,她卖官的时间从2000年直到2005年,正是大力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时期。在任期间,她假借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之名,行卖官之实。
二是“向下”跑官买官。以往在换届选举、班子调整之际,少数干部频繁出入领导机关、领导同志家里或组织人事部门,公开或隐蔽地伸手要官。现在个别人为能够在换届选举和选拔任用中当选和得到提拔,则眼睛“向下”,不择手段地拉选票、拉推荐票,甚至出钱贿选。这些人实际上也是买官者,只不过其买官的对象,已从以往的上级领导机关极少数人甚至某个人,转向了人数相对较多的民意代表。
三是“程序空转”。从近来发生的用人上的腐败案件分析,少数领导干部不是带头遵守制度履行程序,而是先拍板后走程序,凡事一人说了算,甚至出现了“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决定普通问题、少数人参加的会议决定重大问题、个别人参加的会议决定核心问题、一对一的口头交代决定特别重要问题”的非正常情况。
四是钻“平职调整”的空子。目前,干部平职调整一般不进行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但在一些人眼里,有些岗位虽然级别相同但“含金量”不一样。有的卖官者就利用这一点,通过调整干部岗位,大搞权钱交易。
五是“越级”买卖。在党的组织系统中,上级领导机关不但可以对下一级党组织实施领导,而且对下二、三级乃至基层党组织,都可以实施领导或施加影响。与以往一些买官卖官行为发生在上下级关系之间有所不同的是,现在有些买官者已不局限于向直接的领导人贿赂,而是向上一级、乃至上几级的领导贿赂,由他们出面向其主管领导施加影响,从而达到买官的目的。与买官行为相对应,有些卖官者也不局限于自己职权范围,而是影响下几级干部任免。这些干预、招呼、影响都直接与利益挂钩,有些甚至就是赤裸裸的金钱交易。但越级买卖却有上下级之间直接的买官卖官行为所不具备的“优点”,就是一般不为外界所注意,可以规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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