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敬老行动为载体推进养老服务示范活动全面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青岛会议精神,切实将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抓出实效,我们结合辽宁实际,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敬老行动”三年计划,以此为载体,使“示范活动”内容更加充实、效果更加明显。
一、认清形势,理清发展思路
辽宁省于1996年先于国家4年进入老龄化社会,现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583万人,且具有老龄人口数量大、增长速度快、城市离退休职工多、中低收入老人多、高龄老人数量多、城乡差异大等特点,发展养老事业仅靠政府财力是不现实的。如何确定一个适应辽宁特点的养老社会化思路,是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为此,今年6月,我们会同省城调队,就我省老年人口规模及发展趋势、老年人养老状况、老年人养老需求等进行了实地入户调查,形成了《关于全省养老事业的调查报告》,形成了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骨干的覆盖所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思路。
我们的调研结论,引起了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省委书记李克强、省长张文岳、副书记王万宾、副省长闫丰分别做出重要批示。民政部李立国副部长对此也高度重视,亲笔写信给予了充分肯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征求14个市、16个省直部门的意见,我们报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辽宁省开展“敬老行动”的安排意见》,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以敬老、养老、助老为主要内容的“敬老行动”,使我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有了载体,有了规划。
二、创新形式,完善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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