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干部监督工作
一是健全干部选拨任用全程监督机制。推行干部推荐责任制、选人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选拨任用干部监督责任制。建立与执纪执法部门干部监督信息联系通报制度。建立健全选拨作用工作记实制度,真实记载选拨任用过程中的责任运行轨迹,便于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选拨任用干部工作督查员制度,对监督客体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选拨任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用人绩效考核评估制度,对一年内或任期内用人绩效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积极推行县委常委讨论干部任免票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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