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动员会讲话
一是领导重视,形成合力。通过多年的持续运作,市直单位对精神文明建设更为关注、更加重视,普遍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且单位不论大小,届中如有人事变动,都能及时调整。市直不少单位领导班子在文明创建过程中,求真务实,认真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难题。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精神文明创建的根本目的是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动力和支撑。三年来,市直各单位坚持把创建工作贯穿到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部门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主动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有效履职,争创一流,敬业奉献,有力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三是机制健全,目标明确。从考评情况看,各单位都制定了关于创建第十届(20*—20*年度)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或工作计划,并把创建目标要求与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细化创建内容,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创建责任。四是注重实效,体现特色。市直机关各单位创建工作坚持不懈,常抓常新,对工作不断改革创新,做到结合实际,注重实效,体现特色,创造了不少鲜活经验。
在上一轮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市直机关有许多经验和做法值得总结,我们应当充分肯定成绩,以增强信心,鼓舞士气。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少数单位的领导对创建工作认识不深,没有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部分单位创建工作没有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存在“两张皮”现象;少数单位在创建工作中表现出功利主义、形式主义,不重过程,只重结果,不重平时,只重考评,不重机制,只重材料,不重实效,只重形式。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新一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已全面展开,在11月11日召开的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命名表彰大会上,市委书记雷春美代表市委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市直机关的实际,认真抓好新一届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事业,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事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在新的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地位更为突出,作用更加重要。融入海西全局,推进海西绿色腹地建设,需要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既是“好”的重要内容,重要体现,也是“快”的重要条件,重要支撑;坚持统筹协调、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丰富人的精神世界,提高人的文明素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是题中应有之义。市直机关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以及生态建设的重要组织者和直接管理者,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既是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也是机关自身建设的需要。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增强自觉性、主动性,认真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坚持“四个重在”、“四求作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精神文明水平,为海西绿色腹地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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