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主体责任清单范文材料
去年底,广东颁布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近日,针对主体责任不具体、责任追究流程不明晰等问题,广东下发《关于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下称《通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追究运行规则,将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流程化,力促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实施责任清单制度《通知》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将主体责任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3种责任类别,细化为15个方面60项责任清单。譬如,在领导班子责任方面,责任清单规定必须坚持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特别是推进和加强国有企业、国有土地出让和管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等领域监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积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在党委(党组)书记责任方面,责任清单规定必须坚持按时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报告个人‘八小时以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督促班子成员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方面,责任清单规定必须坚持加强对分管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整改报告存在问题,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明确责任清单后,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自觉将主体责任清单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指引,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动作抓好落实。
一案双查严追责任《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负起责任、加强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工作部门,加强对责任追究工作的统一领导。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调查核实的,由党委(党组)直接追究责任;需要调查核实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按职责分工调查并提出责任追究意见。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一案双查工作流程图》的程序开展一案双查,既要查处当事人违纪问题,又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分期分批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反映较多或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要重点约谈相关责任人,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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