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践行社会公德树立文明形象”教育实践系列活动意见
为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加快推进“到2010年一大变”和争创国文明城市的步伐,根据我市实际,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为重点,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践行社会公德,树立文明形象”教育实践系列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践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和《广州市文明公约》、《广州市社会公德守则》、《广州市“十不”行为规范》,按照教育与管理、明理与践行、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抓好普及和推广普通话文明礼貌用语、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市容环境、当好文明观众、发扬互助精神等方面的教育实践活动,从而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活动内容
以大力倡导实践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准则,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践行社会公德,树立文明形象为重点,开展以下专题教育活动:
(一)以“推广普通话,提倡语言美”为主题,大力普及和推广普通话文明礼貌用语。
l、推广使用普通话。在全社会大力推广应用普通话,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教育单位、窗口服务行业、新闻媒体要带头推广使用普通话。要通过学讲培训、演讲比赛、水平测试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提高普通话普及率。要确保在各种会议、公众场台、对外宣传、对外营业、教学、接待等时机和场合使用普通话。把推广和应用普通活纳入单位评先、公务员考核、服务质量检查评比等活动中。
2、要在全体社会成员中大力推广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人人自觉做到不讲粗话脏话,不恶语相向.将文明礼貌用语从单位、学校带到社区、家庭,带到公共场所,带到人际交往中。特别是窗口行业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岗位文明礼貌规范用语,认真纠正在服务接待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良习惯用语,在推广使用普通话文明礼貌用语方而对全社会起示范带动作用。
3、开展向社会征集富有哲理、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公德警示语、劝导语活动,并将征集活动转化为宣传和实践活动,营造浓郁的社会宣传氛围。(此项活动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市推普办、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交委、市商业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共同负责)
(二)以“遵守交通规章,创建平安大道”为主题,开展增强交通意识、自觉遵章守法、维护交通秩序的教育实践活动。
1、加强对行人和骑自行车者的教育和引导。把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与完善交通设施、加强交通法规建设、强化交通执勤结合起来,使广大市民在交通法规的约束下,在交通设施标志的引领下,在公众舆论的监督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人车互不抢道,不违规穿过马路,不跨越交通护拦.不踩踏路边绿化带。骑自行车者按规定道路行走,不硬闯红灯、不互相追逐、不违规载人、不横冲直撞、不逆向而行、不争道抢先。
2、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通过教育培训、执法检查、电子眼监控、群众举报监督等多种措施,提高广大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自觉遵章守法,文明礼让行驶。
3、加强对外来车辆驾驶员的教育管理。使外来车辆自觉遵守广州市有关交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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