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综合环境治理工作会的讲话
同志们: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刘奇葆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一段时间来,我州上下迅速行动,掀起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热潮,通过开展“净化、亮化、优化、美化、强化、减化”行动,脏、乱、差得到集中整治,市容市貌有了很大改观,部分城镇风貌改造初显特色,旅游环境质量有所提高,建筑废弃物处置利用取得突破,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工作成效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但必须看到,城乡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任务。检查发现,全州环境治理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还有部分县、乡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特别是乡镇与村组之间未有效落实相关责任和措施,整治工作不力。二是一些干部还存在执行不力、责任心不强、思想认识不到位等问题;一些部门工作浮于表面、不深入、不细致,没有有效行使监督检查职能;一些工作的开展并不是难作为,而是不作为。三是环境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一些乡村环境卫生整治主要依靠村两委会成员突击完成,没有有效发动群众参与整治;未建立定期打扫公共卫生的制度和村规民约;群众卫生习惯尚未普遍养成,乱丢乱倒现象在城镇、乡村都存在,需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四是环境卫生整治不彻底。城乡结合部仍是环境卫生的薄弱环节,河道卫生清理不彻底,沿河倾倒的恶习没有得到治理,乡镇垃圾堆放、管理和处置措施尚不到位。一些建筑工地生活垃圾成堆、白色污染严重。五是个别乡镇由于城镇容量小,人口流量大等原因,整治工作难度较大。对这些问题,大家要高度重视,认真自查自纠,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为了深入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3月2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会议,对展开全省新一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做了全面部署。会议文件已经发到各县,各县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进一步全面突击,持之以恒,努力创造群众满意的生活创业环境,树立灾后重建的良好形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履行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增强治理主动性
刘奇葆书记深刻指出,“一个地方的脏乱差不是小事,事关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事关群众的安全和健康,党委和政府要抓要管,要真正解决问题,要接受群众的检验,让群众满意”。我们一定要深化认识,把城乡环境治理作为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作为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发展能力的重大举措,作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直接体现,作为管理一方、是否称职的重要评价。把城乡环境治理纳入长期重要日程,作为工作硬任务,变成考核硬指标。要树立“三分在物、七分在人”、“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发展理念和治理意识,克服重经济增长轻社会管理、重物质投入轻人文培育的错误倾向,实现物质设施重建和精神文明重建有机结合,充分展示我州干部群众艰苦奋斗、乐观进取的良好风貌。
二、强化工作部署,明确治理要求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在全年突出打好三个战役。即。4月底前集中突击,确保全州城乡环境在“5.1”前有重大改观;9月底前推进深化,确保取得明显成效;春节前全面提升,确保营造一个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要重点治理“脏乱差”,达到清洁、整齐、优美。城镇环境做到“垃圾不乱扔、广告不乱贴、摊位不乱摆、车辆不乱停、工地不乱象”;农村环境做到“污水不乱排、垃圾不乱扔、杂物不乱堆”;城镇和农村都要做到“环境要绿化好,卫生习惯要培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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