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工作会议讲话
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优先化解“普九”债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化解乡村债务问题高度重视,从1999年连续下发了一系列有关化债、减债的文件,并把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放在优先化解的位置。
多年来,乡村债务问题已经成为农村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债务问题属于经济范畴,对于乡镇政府、村级组织而言,其债务负担过大过重会导致信誉缺失,影响国家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建设。有资料显示,到20*年全国乡村债务总额接近万亿元。据统计,我市村级债务为2.36亿元,村均78万元;乡镇债务2.2亿元,镇均1200万元。债务最多的村达到700多万元,债务最多的乡镇超过6000万元。乡村债务数额巨大,牵扯面广,问题复杂,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矛盾问题。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发展阶段,公共财政逐步向农村倾斜,具备了一定的分类化解农村债务的经济基础。
农村“普九”是农村最大的公共事业,农村义务教育是纯粹的公共产品,相对于其他农村公共事业而言,公益性更强,政策界限更明确。优先化解“普九”债务是彻底化解农村债务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一方面,化解“普九”债务,有利于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有利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利于维护农村中小学正常教学秩序,有利于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另一方面,通过化解农村“普九”债务,还可以为化解其他公益事业债务、进而化解全部农村债务探索路数,积累经验。
由政府出资化解“普九”债务,是巩固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成果的重要措施。是继取消农业税、实行粮食直补之后的又一个重大惠农政策。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增强化解“普九”债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清理化解“普九”债务的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我市清理化解“普九”债务的基本思路是:坚决制止举新债,全面清理旧债,分清债务类别,全面锁定债务,分离“普九”债务,努力工作化解,争取上级奖励。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市清理化解“普九”债务的基本思路,在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几方面政策措施。
(一)债务清查的范围
这次债务清查,包括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国有农林牧渔场的全部债务,以及市政府的“普九”债务。在全面清查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国有农林牧渔场债务的基础上,把“普九”债务分离出来,这样既能够摸清农村“普九”债务底数,同时也能够摸清全部债务底数。因此,我们必需清楚,全面清查债务是清理化解“普九”债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省明确要求,我们必需遵照执行。
(二)清理化解“普九”债务的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我市农村“普九”债务的范围,是指从1993年全面推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算起,到20*年12月31日为止,县乡政府、村级组织、国有农林牧渔场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为完成农村“普九”目标而发生的债务。主要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普九”债务不等同于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是个大范畴,包含“普九”债务。不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职工宿舍修建、教师工资和奖金、吃喝招待等方面的债务,不能确认为“普九”债务,也自然不在本次化解范围。
(三)偿还农村“普九”债务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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