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坚决防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区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消防执法检查、灭火救援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着力提升消防执法水平、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检查内容和工作安排
(一)重点企业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安监、消防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为重点,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检查要点请详见附件2。
(二)重点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以商场市场(消防、工商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公共娱乐场所(文化执法、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养老院、福利院、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社会事务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公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残联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宣教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计生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经贸办、外经办、民营办等部门和各社区按职责分别落实)等人员密集场所,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和学生接送站、老年活动中心、“三小”场所、出租屋(各社区负责)等场所为重点,以及其他比较重点的场所,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检查要点见附件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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