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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民主的作用及其有限性

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的作者项继权教授有事不能到会,我同时也代表他谈谈我们对这两本书的感想。在我看来,中国农村改革是由一个非常微观的改革一步步延伸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改革热点是包产到户,当时主要是围绕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经营体制的改革。整个八十年代改革的热点在这里,研究的热点也在这里。九十年代以后改革的重心开始由经济到政治,由一家一户、包产到户,到走向村民自治,因为一家一户经营需要有一人一票的体制安排来加以维护,所以这个时候(九十年代)我们的关注点开始着重于村民自治。在民政部的直接指导下,我和我的同事们主要对村民自治问题做了一些研究。同时,也有更多的学者参与这方面研究,形成一种气候,取得了很多成果。但是随着村民自治的推行,乡与村的关系问题显得比较突出了。如果村里面实行村民自治,乡镇还是按照原来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思路来进行管理的话,村民自治的发展空间就是非常有限的。所以说,从九十年代后期到新的世纪,村民自治又开始往上延伸,变为乡镇改革,我称其为中国农村管理体制改革的第二次制度创新。第一次制度创新是村民自治,农民可以通过一套政治体制安排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二次制度创新就是进人到乡镇改革,乡镇改革可能比包产到户及村民自治更为艰难。

1998年我们党提出了“乡级民主”这个概念。乡级民主肯定有它的含义,就是在我们这么一个超大国家,农村问题这么复杂,各个层级的形式应该是有所不同。应该说我们的实践和我们的理论研究都还有所不足,大家都只是对这个问题提出了一些想法,所以这项改革我看还在探索当中,还没找到一条很好的路子。中国的改革往往是实践先行的,并不是我们的理论家预先搞出一套完整的系统的模式。位于中部地区的湖北在实践方面走在前面。湖北省是中国的“三农”问题最为突出的一个地区之一。我记得我有时候说到,中国的“三农”问题主要在中部,中部的“三农”问题主要在两湖,两湖表现得特别尖锐,因此大家注意到了《我向总理说实话》。二十世纪这一百年里,中部地区的“三农”问题表现得都非常突出,同时又是农民和乡村的反应特别激烈的地区之一。俞正声同志到湖北去了以后非常注重“三农”问题,他提出了要进行“三农”改革,要做一些实验。根据他的一些想法,湖北省在2001年、2002年在京山县选择了杨集镇进行乡镇一级民主的改革实验,主要方式是“两推一选”。过去乡镇干部的产生主要是靠组织部任命,作为基层政权,它和农民是脱节的,所以就产生了所谓“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这样一种情况,就有了亲民之官不亲民这么一个现象。要使亲民之官做到亲民,除了教育以外,更重要的是体制改革,更重要的是授权方式的改革。杨集镇的这场实验主要就是改革传统的干部授权方式,把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的候选人的提名权交给当地的村民,交给普通的百姓。过去这些年来民选方式主要在村,但所谓的村官严格说来不是官,真正的官还是乡官。杨集实验第一次把相关的提名权交给当地的乡民,所以这项改革应该说是在历史上没有过的,是一个突破。这个改革引起了一层层波澜。这种海选方式人民还不习惯,有很多人不相信乡镇干部的提名权给了当地乡民,大家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所以这个改革是在我们原有的体制上撞开了一道门户。由这道门户展示了很多我们的政治中一些内在的现象以及结构性的问题,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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