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政策改革的核心问题
农村土地制度该怎么变,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关注三农问题的人们争论最多的一个问题了。有人主张坚持集体所有,有人主张土地私有,有人主张土地国有。相关的文章数以万计,在网络上争论的帖数难以数计。这里不想再做具体的讨论和评价了。我认为农村土地政策怎么变革,核心的问题只有两个,一个是土地的地租谁占有,二是土地成为谁的资本。本文想就农村土地的两个核心问题出发,讨论下一个30年农村土地制度的走向。
一、关于土地的地租
1、谁占有土地的地租,谁就获得了发展的动力。
中国的工业化的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农村土地地租转化为工业资本的过程,这样的一个过程只有到全面取消农业税(包括公粮、定购等)后才算结束。这是中国“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原因所在。
2、村社占有土地地租是今后30年农村发展的合理选择。
胡主席去年作过一个判断,中国已经进入“以工补农”的发展阶段。这个判断意义非常重大,这就实说,国家要结束“将土地地租转化为工业资本”的发展战略了。
那么,土地地租在现在这个发展阶段还应不应该存在呢。假如说不要土地地租了,“以工补农”可不可以建立起: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城乡统一财政支持的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福利制度;城乡统一的司法保障制度;村社内部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经济资源从哪里获得。村民自治的财政基础由什么提供。……。假如承认短期内“依靠中央财政建立城乡统一的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是不现实的,假如承认“村民自治是建立在村社边界存在”的基础之上的,那么就应该考虑农村土地地租存在的必要,将土地的地租转化为“农民社会保障、村社公共品和村民自治的财政基础”就应该是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制度选择。这就是说,土地村社所有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必要的制度安排。所以,我主张今后一个很长时期的土地政策就是要实行土地地租村社占有——开启乡村现代化时代(新乡村建设时代)。
3、土地村社所有实际上包含了无穷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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