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增收减负和确保粮食安全的六点建议
今年以来粮食市场价格的上涨,实际上非常有利于中部粮食主产区粮农收入水平的提高。对于有些粮商乘机投机、哄抬粮食价格的行为,可以通过调整政府的粮食储备以及鼓励更有效的跨地区粮食运销来平抑。
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标志着我国政府的工作重点从重视速度的增长转向了速度与质量兼顾的发展。在今年年初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于农村。”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决定》对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作了全面、细致的规划。以下就如何落实三中全会的决定,以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减轻农民负担提几点建议:
一、发展中小企业转移农村劳动力
由于农业的特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会越来越低。因此,要提高农民的收入,缩小城乡的差距,关键是减少农民的数量,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和农村非农产业。
劳动力密集的中小企业的发展能够给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创造最大的就业机会。而且,劳动力密集的中小企业符合我国的比较优势,在加入wto以后,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有助于提高我国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但由于没有合适的金融安排,现在城市和农村的中小企业面临贷款难、缺乏金融服务而难于进一步发展的问题,减少了吸纳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潜力。尤其在农村,合法的金融安排只有邮政储蓄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然而,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农村信用合作社呆坏账比例非常高,已经很难发挥正常的功能。最近国务院提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试点,是促进对农村中小企业贷款的一个重要措施。
一个完善的、能够有效率地给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体系,应该包括正规的和非正规的金融安排。除了现有的邮政储蓄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外,还应该有民营的社区中小银行、农村小额信贷等,并允许正常的民间借贷,以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建议国务院尽早制定有关法规,选择一些地区进行试点。
二、建立全国统一农产品大市场
产业结构调整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渠道。如果有了灵活有效的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市场,各地就能够按照比较优势来调整产业结构,然后通过统一的产品市场,进行地区间的产品交换,这样农民从务农得到的收入就可以较好提高。
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市场,不仅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且还能造就东部的经济发展成为拉动中、西部地区农民增收的机制,这一点对中部传统粮食产区和西部以资源密集产品为主的农民尤其重要。
当前,我国东部地区相对于中部地区人多地少,工资水平高,因此,粮食这种土地相对密集的农作物在东部地区不具有比较优势。如果有了全国统一的大市场,当东部地区随着经济发展,土地和劳动力机会成本提高,粮食生产就会越来越不合算,东部地区自然会缩小粮食生产的比重,增加向生产粮食有比较优势的中部地区的购买。粮食市场的价格将会相应上升,中部地区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农民也就能从粮食增产中得到增收的好处,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也就会成为中部粮食主产区的农民收入增长的拉动力。同时,只要粮食价格上升,粮食主产区农民产粮的积极性提高,中部增产的粮食将能够弥补比较利益,东部地区减少的产量。同样道理,东部越发展,就会从西部进口越多的资源密集型产品,成为西部农民收入增长的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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