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思路与对策
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悬殊及农民增收难的因素分析
自1978年以来,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广大农民得到了许多实惠,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改革开放。农民的人均收入由1978年的134元增加到了2000年的2253元,增长近16倍;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由2.5亿人减少到3000多万人;恩格尔系数由0.681下降到0.491。但巨大成就的背后还存在十分令人担忧的问题,“农民苦”的突出问题已日益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
“农民苦”,从总体上看,并不是苦在原来意义上的缺吃少穿,而是体现在农民收入增长慢,农民经济负担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悬殊,广大农民不能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日益丰富的现代文明生活。从近年的数据看,1998—2000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分别为5458元、5888元和6316元;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分别为2162元、2210元和2253元。2000年农民人均货币收入只相当于1990年城镇居民的水平,整整落后十年。从改革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轨迹看,1979—1990年,农村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平均增长9.9%,高于城镇居民增长5.9%的水平,城乡差距有所缩小;1991—2000年,农村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年均增长4.5%,低于城镇居民年均增长6.8%的水平,城乡差距再次拉大。尤其是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速持续减缓,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更加悬殊。1998—200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分别是农村居民的2.52倍、2.66倍和2.79倍。如果按货币收入比较,再考虑城镇居民事实上存在的“隐性收入”因素,则城乡收入比至少在5:1(邱小华,2002)。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发表的1995年36个国家的资料,绝大多数国家的城乡人均收入比都小于1.6,只有三个国家超过了2,中国就是其中之一①。①外国学者称中国城乡收入差距世界最高。中华工商时报,2001年8月16日按国际一般情况,当经济发展水平在人均gdp为800—1000美元阶段,其他国家城镇居民收入大体上是农村居民的1.7倍,而我国这一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国家,且呈不断增大的趋势。
我国农民增收难,是由多种因素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结果。(1)近一时期农产品相对过剩、价格走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等市场供求和价格因素的影响;(2)受资源配置中长期形成的农业产业结构比较优势不突出和产品结构不合理限制;(3)我国农业劳动力就业不充分,农业劳动生产率低,难以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4)农民家庭的非生产性和非生活性负担支出超出其承受能力;(5)我国现行社会保障体系、收入再分配政策惠及不到农民,农民处在边缘化的地位。在众多的因素中,我认为农民增收难的根本原因在于人均耕地面积锐减,农村剩余劳动力激增,农业劳动力就业不充分,从而致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低,难以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2000年,我国农村劳动力总量已达47962万人,其中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力达32797万多人,占总量的68.4%,占全国从业人员的46.1%。而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中,农业所占份额仅15.9%。整个“九五”期间,我国农村劳动力共增加了2920万人,年均增加约584万人。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只相当于社会平均水平的1/3,这是农民单靠农业难以保持收入增长的根源所在。如果不开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新路径,促使农村劳动力更充分就业,提高广大农民的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就难以实现。
二、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现实依据和推动转移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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