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上就扩权强县工作的讲话
借这次会议的机会,就我省扩权强县改革工作再讲几点意见。扩权强县改革,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县要统一思想,统一步骤,搞好衔接,形成合力,把这一重大改革顺利地向前推进,切实实现改革的目标。
一、我省扩权强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今年月日全省扩权强县改革工作会议后,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冀政号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工作上注重衔接,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月日、月日和月日,省政府又连续三次召开扩权强县工作座谈会,充分听取了各扩权县(市)的意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加大了推进力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⒈省直各部门的实施办法都已出台。冀政号文件中直涉及个省直部门,均已制订了实施办法,此外,省民族事务厅等个部门根据冀政号文件“能放都放”的原则,主动制订了实施办法。省发展改革委已辑印成《河北省扩权强县文件汇编》并印发。
⒉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对扩权县(市)的初次培训基本完成。目前,出台实施办法的个省直部门中个都完成了初次培训。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水利厅、卫生厅、国税局等部门在初次培训的基础上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再次培训。同时,扩权县(市)也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⒊完善了有关扩权政策。针对部分扩权县(市)反映的、在冀政号文件中未明确的扩权事项,以及虽明确但仍需向设区市申报等一些问题,省发改委与省直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对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制定、医药企业的登记注册等项管理权限,省发改委已起草了《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补充通知》,待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⒋与扩权县(市)的财政关系进一步明确。设区市与扩权县(市)在利益划分上双方都已认可,确定设区市、扩权县(市)财政体制基数的文件已下发。设区市与扩权县(市)专款配套基数的核定工作已经完成,并已经省政府批准生效。对非税收入政策问题,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进行了研究,已将意见上报省政府,待批准后下发。
⒌与扩权县(市)的工作衔接取得新进展。省有关部门都积极与扩权县(市)进行进一步的衔接。省水利厅在应急度汛工程项目、应急抗旱工程项目等方面实现了由扩权县(市)直接申报并在汛前直接向个扩权县(市)发放了防汛特别通行证,同时向有关扩权县(市)下达了大中型水库××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省公安厅消防、交管、网络信息安全监察等厅属单位结合部门实际和业务特点,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扩权县(市)也通过加强工作调度、调整机构人员、细化扩权政策等多种形式,主动与省有关部门进行了衔接。任丘市等个扩权县(市)按照扩权工作要求,调整和理顺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能和内设机构,实现了与省直部门的合理对接大名县等个扩权县(市)正在研究制定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⒍信息平台正在建设。目前已有省地税局、财政厅、公安厅、统计局、农业厅等个部门与扩权县(市)联网。省信息化办将在今年月底前在全省建立起电子政务网(包括视频系统),这个网络将一直延伸到各县(市)。届时,扩权县(市)的部门即可以电子政务网为平台,实现与省直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二、推进扩权强县工作需注意解决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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