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和救助会讲话
各位领导,
同志们:
区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市低保家庭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社会救助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分析研究当前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深化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下面,根据会议的安排,结合我区社会救助工作的实际,我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三年来社会救助工作简要回顾
(一)城乡低保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可靠保障。城乡低保制度是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有效举措。近几年,由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区低保水平不断提升,低保经费投入不断增加,全区低保经费投入从xxxx年436万元增加到xxxx年的630万元。低保标准不断提高,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从xxxx年的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现在的150元,城镇居民的低保标准从xxxx年的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目前的242元。低保范围不断扩大,人数从xxxx年的3153户,8533人增加到现在的3531户,9448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目标。我区还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完善各项低保配套政策,使低保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城乡低保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广泛拥护和支持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也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集中供养制度进一步落实,五保对象基本生活逐步改善。对农村五保户进行生活救助,多年来一直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截至xxxx年底,全区有265人纳入五保供养。共有敬老院13所,集中供养了249人。五保供养工作为适应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新要求,区政府在落实供养政策、供养经费和敬老院建设等方面加大了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建成xx、xx、xx、xx、xx、xx等镇敬老院。并创造了有特色的五保供养形式,一直以来走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一是率先给予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享受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保障。将所有五保对象都纳入了低保范围,并全额补助;二是率先将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的补助标准按城镇居民的低保标准全额补助,xxxx年,根据区政府《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通知》精神,将全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月补助标准从150元提高到242元,进一步提高了供养标准,改善了入院老人的生活质量,同时也提高了其他老人入院的积极性,这一做法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成为兄弟单位学习的榜样。三是率先建立五保供养经费区级统筹、规范使用的机制。五保集中供养金由每人242元/月提高到340元/月。根据吃、住、穿、医、葬全面保障要求,体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保障需求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集中供养经费。
(三)灾害应急体系基本确立,灾民救助及时、有效。经过多年努力,我区的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我们先后制定了《xx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x区民政局灾民救助防汛应急处置预案》,应对突发灾害的救助规范,全区落实了《灾民救助卡》制度,通过救助卡发放,救灾程序更加公开透明的程序,杜绝救灾款发放的违规操作,保证了救灾资金落实到户。每次受灾后,我们迅速启动了《xx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要求,立即组织力量做好核灾工作,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xxxx年,我区多次遭受台风袭击,全区因灾倒塌房屋25户,xxxx年底已全部完成灾后重建工作,确保了倒房户在xxxx年春节前“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维护了灾区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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