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态造林绿化建设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镇的造林绿化和森林生态镇建设生态文明和《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的要求,以《年度造林绿化和森林生态城镇建设工作方案》和《林业生态建设规划》为依据,以年实现创建森林生态镇为目标,以园林式镇区建设和通道绿化为重点,创新机制,全面推进我镇林业生态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以成片造林为主,块状绿化和带状绿化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突出重点,重要区域(地段、路段)重点治理的原则。
(三)坚持新造林和补植补造统筹兼顾,一般造林与精品绿化并重的原则。
(四)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造林,优先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兼顾常绿树种的原则。
(五)坚持部门参与,政府引导,全社会共同投资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
(一)已建工程补植补造
对20xx年以来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山脉水源涵养林等林业重点工程造林中保存率达不到80%的地块和山头进行补植补造,总面积5650亩,其中退耕还林补植补造4150亩。山脉水源涵养林工程补植补造1500亩由相关村负责组织实施。
(二)通道绿化工程
按照新的绿化标准,对全镇村级以上道路进行新造和补植完善。县乡道路单侧绿化宽度在20米以上,村级道路单侧绿化宽度在10米以上,所有道路的绿化,内侧应栽植1行以上的常绿树,由各村负责组织实施。
(三)林业生态镇、村建设工程
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林业生态镇规划要求,参照林业生态村建设标准,全面开展林业生态镇、村建设,建成园林式镇区,建成县级林业生态村2个生态景区1个,由镇建办、镇管办、东店村、黄固寺村、超化村负责组织实施。
(四)花园式单位建设
按照创建市级林业生态镇要求,全镇建设花园式单位5个(敬老院、国税所、地税所、卫生院、镇机关),花园式企业5个,由镇管办、镇建办、民政所、行政科、工业办、安全办负责组织实施。
(五)矿山企业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对煤矿、采石场、耐火厂、矿山企业,按照“占一补一”的标准,在企业周围实施绿化,栽植以乔木为主,常绿树木与落叶树木相结合的生态片林,由各村、工业办、安监办负责组织实施,全年完成矿山企业生态修复500亩。
(六)全民义务植树工程建设
充分发动群众,年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到7.9万人次,完成全民义务植树25万株,建立领导义务植树点1处,义务植树基地1处,完善提高境内平原林网,网格控制面积不超过100亩,沟、河、路、渠绿化率达95%以上。由各村、镇直镇办负责组织实施,农业办牵头。
(七)造林管护和资源管理
1、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发生火情及时组织扑救,全年林地受害面积控制在0.3‰以内,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2、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好虫情监测预报,及时报告。防治森林病虫害成灾率低于6‰,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病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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