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城林带保护工作现场会讲话
第一,各区、市、县政府及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李军书记、袁周市长的重要批示,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结合部门的职责和职能,制定相关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动的相关工作,对违法行为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第二,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属地管理原则和工作要求。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是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抓落实。区(市、县)长、乡镇(办事处)乡镇长(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到守土有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的相关制度,尤其要建立村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巡查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三,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奖惩制度。对辖区内违法占用林地行为频发且制止不力的单位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特别是区(市、县)和乡镇政府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对虚报、瞒报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行为,一经查实,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决不姑息;对行动迅速,工作成效显著,完成任务出色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予以奖励。会后,请市林业绿化局进一步修改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奖惩制度,报市政府审定后行文下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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