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在全县农村沼气建设会的讲话
一、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做好20*年项目建设的扫尾工作。
20*年沼气建设,对我县来讲,是第一年实施,没有任何经验,但是各个项目乡镇、项目村、县农委都能认真履行责任状规定的义务,想方设法,克服种种困难,脚踏实地地一户户地去抓落实,基本完成了项目任务,在两年的实施过程中,各项目村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与做法,涌现了一批沼气建设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农村能源建设队伍得到了锻炼,项目的管理经验逐步成熟,特别是全县8个乡镇9个项目村近1500户建池农户,他们从这次沼气国债项目实施中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为今后项目的落实,提供了最有说服力的正面宣传材料等等。这些经验我们都需认真总结,在下一年的项目实施中予以推广。
不过,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比如,有些项目乡镇、项目村思想认识不到位,对需要花钱而没有收入的工作积极性不高、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项目乡镇、项目村、县能源办只图任务的完成,降低了建池标准,没有达到“一池三改”的目的以及建后跟踪服务体系不健全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妥善解决好,一定会影响当前的项目建设,同时还会对今后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希望各项目乡镇、项目村、县农委都要认真对待工作中存在问题,认真做好整改和完善工作。
二、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落实20*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任务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农村能源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明确提出要“大力普及农村沼气,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同时还强调要:“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护土地和水资源,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国家对20*年农村户用沼气安排了25亿元,20*年还将增加10亿元,总投资达到35亿元。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能源工作如此高度重视,可以说是农村能源工作的春天到来了。我们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深刻理解、抓好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
1、大力普及农村沼气,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十一五”期间“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愿意,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说,就是要因地制宜地寻求让农民增收、生活富裕、农村面貌改变的抓手。国家举债建设农村沼气,就是因为农村沼气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和重要抓手。
建一口8立方米的沼气池,农户每年可增收节支1000元左右,其中所产生的清洁能源可供4口之家一年80%的能源,节约开支500左右;年提供有机肥料约20吨,施用沼肥可防治或抑制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年节约化肥、农药开支200元左右;沼肥还可改善农产品的品质,生产绿色食品,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沼气建设是农民增收的新起点,是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着力点,是农村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结合点,是一件利国利民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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