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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权规章改革会议讲话材料

一、传达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精神

3月25日,区委区政府在区计生委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出席这次会议的领导有区委常委汤志光、区政府副区长魏大学、区人大副主任罗化南、区政协副主度牟之叔、区委督查室主任罗重生、区林业局局长杨德清,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区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各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农服中心主任、林业工作人员,我镇参加这次会议的是张义昌、余志华、崔坤礼、陈娟。会期1天半,这次会议有5个议程,前4个议程由区委常委汤志光主持,最后1个议程由区林业局副局长吴鸣飞主持。第一个议程是区政府副区长魏大学作主题报告,第二个议程是万州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镇长岭镇作交流发言,第三个议程是区政府与各镇乡街道签定责任书,第四个议程是区委常委汤志光作强调,最后一个议程是区林业局业务人员开展1天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业务培训。

会议的主要精神:分析了林改面临的形势、重大意义,要切实增强林改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立了林改的范围、目标和思路。范围是全区所有的集体林地和新造林木,集体林具体包括自留山、责任山、退耕还林地、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新造林木主要包括因实施森林工程而新造的林木。目标是:在年底前,基本完成以明晰产权为主要内容的主体改革任务,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具体指标为:全区林地集约经营面积达到30万亩以上,颁(换)发林权证的户数、颁(换)发林权证的面积和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同时要逐步完善配套改革,形成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森林资源丰富、林业产业发达、林农收入增长、生态系统稳定、生态文化繁荣的目标。思路是: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统经营、分利益,主推“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改革模式,实现大户承包,规模经营,放活流转,完善管理,提高效益。明确了林改的四项内容: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要求在林改中要坚持四项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历史、尊重科学发展、尊重林业政策的连续性。要求在林改中要按四步走:一是林地勘界、确权到组,二是实行流转、集约经营,三是确权到户、颁发证书,四是认真回顾、查漏补缺。要求在林改中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严格把握政策规定、认真确权发证,二是坚持相关原则、规范林权流转,三是妥善调处各种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勇于创新经营方式、全面促进发展。要妥善处理好四个问题:一是要妥善处理好历史问题,二是要妥善处理好记载面积与现实面积不符的问题,三是要妥善解决原承包合同与现实经营状况的问题,四是要妥善处理好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山林的权属和经营机制问题。最后对顺利推进林改工作作了要求。

二、为什么要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基于四点考虑。一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需要。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统分结合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统”就是统一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分”就是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第三条又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法》所规定的承包对象不只是耕地,还包括林地。目前我国的耕地已基本实现了统分结合的家庭承包经营,而林地一方面集体经营的面积过大,另一方面在改革开放初期的“林业三定”改革不彻底。鉴于林地目前的现状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很不适应,所以必须对集体林权制度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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