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创建“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高效、有序地推进文明创建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
针对性地解决我市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文明创建“百日攻坚”行动。现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工作要求,特制定实施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以十项攻坚行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在短期内查漏补缺,强弱补差,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实施时间
2018年11月3日至2019年3月3日。
三、实施方式
由市创文工作指挥部牵头,市直各单位、驻廉各单位及各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四、实施范围
本方案实施范围为全市。其中,城区建成区为重点。
五、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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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日前为制定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1月3日至2019年3月3日为整治攻坚阶段。
六、工作行动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攻坚行动主要任务:
1.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环境卫生”提升工程。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卫生意识,加大对乱丢乱扔、随地吐痰等不文明现象的规劝和处罚力度。
3.全面加强卫生保洁力度,落实“门前三包”,及时清理街道上的各种暴露性垃圾。
4.交通、交警、住建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加大对泥头车洒漏污染路面行为的查处力度,禁止超载超重车辆上路,严惩车辆跑冒滴漏、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5.环卫和各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加强对市区公厕的管理,对各类公共厕所的设施(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公厕)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主要公共场所的公厕要专人进行动态保洁,并实行定期检查和做好记录,落实好保洁责任制。
6.加强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三小”(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档及含物管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清除卫生死角、杂物、杂草,及时更新(维护、清洗)果皮箱、垃圾桶(池),及时疏通堵塞化粪池及下水道。
7.禁止在社区放养家禽、种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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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立联动机制,大力清理“城市牛皮癣”。彻底清除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生活小区的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树木等处乱贴乱画的非法广告。整治在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盯人乱散发广告和宣传品的违法行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会同市公安局派出所对制“癣”者依法调查取证,予以处罚;各通信运营部门依法对其通讯工具实施停机,涉嫌伪造证件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嫌非法发布虚假广告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9.加强环卫绩效考核(扩展考核人员至社区特别是小区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等重点部位),严格执行环卫作业时间和质量标准,提高机械化清扫率;视情增加道路冲洗和洒水频率,对重点地段每天保障2次洒水降尘。
10.市、镇两级爱卫办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清除城乡的卫生死角。
11、市城市执法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建筑余坭打击力度,严禁市民将建筑垃圾、建筑余坭、装修废弃物等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排放。
(二)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攻坚行动主要行动:
1.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交通”提升行动。
2.完善机动车主干道分离设施,实现机动车交通和非机动车交通分离,各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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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交通设施,对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隔离栏等设施进行更新完善,科学设置行人过信号灯、斑马线、非机动车导流线、路口停车线。
4.集中治理交通堵点、乱点、盲点,加强对非法营运的摩托车、农用车、蓝牌车以及残疾人专用车的整治;用高密度的执勤警力保障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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