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主任在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仪式上的讲话
各位人民陪审员,
同志们:
前段时间,市人民法院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经过推荐、审查、筛选、院长提请、人大任命等程序,确认了首批名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和文化素质的人民陪审员,今天又正式向各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在此,我向被任命的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衷心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积极主动地参与人民陪审,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体现民主政治的一项现代司法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优越性和作用,去年月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并规定自今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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