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主任)在人民陪审员任命颁证仪式的讲话
各位陪审员、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人民陪审员颁证仪式,建以来这是第一次。这次会议的召开是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一次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具体体现,同时也表明了人大常委会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高度重视。前一时期我的人民陪审员工作经历了选拔、任命、培训等阶段,今天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这意味着各位陪审员将在“五一”以后将要肩负起法律赋予神圣的审判权了,在此我受郭主任的委托,代表人大常委会就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首先要充分认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意义。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们国家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于推进我们国家的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改善司法环境有着十分重要意义。一是它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宪法赋予了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国家司法也是国家事务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在实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形式,它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思想。二是它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由于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可以发挥人民陪审员在社会道德标准上的优势,形成与法官思维互补,它有利于案件事实的调查,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同时通过人民陪审员向人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可以强化诉讼调解的工作力度,能够促使当事人息事服判及时化解纠纷,提高诉讼效率。三是它有利于保证司法公正。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群众,他们参与审判可以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保证了我们国家的司法公开。四是它有助于增强司法权威性。人民陪审员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和威望,参加审判工作有助于增强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信任,使得当事人能够确信法院的裁判的公正性,消除社会上对法院审判案件中的种种猜疑或者误解,维护了国家司法权尊严。
全国人大的决定赋予了人民陪审员非常重要的权力,与法官享有同等的权利,所以人民陪审员职责行使得如何,可以说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审判工作,关系到司法公正,因此在这里就人民陪审员如何履行好这一神圣的职责,不负众望,我强调五点: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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