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主任工作会讲话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经进行完毕。同志们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常委会办公室认真整理后形成审议意见,督促区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并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反馈办理情况。
换届以来,常委会坚持“与时俱进,亲民务实”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观念创新、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决定权,完善任免权,强化监督权,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有了新的突破。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
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区的人大工作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全勤率低,常委会的审议质量不高;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尚未到位;程序性的监督多,实质性的监督少,人事任免还需进一步规范,特别是对任后监督力度不大;“一府两院”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制度落实不够,法定监督手段运用不够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不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工作较薄弱;人大自身建设与其所承担的任务还很不适应等等。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支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
胡锦涛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各级人大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都要恪尽职守,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紧密结合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努力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吴邦国委员长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是通过会议形式依照法定程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权力,无论是制定和修改法律、决定重大事项,行使人事任免权,还是开展监督工作,都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在认真审议上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的职权能够更好的集中人民的共同意志,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常委会会议是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定职权的基本的、主要的形式。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对于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更有效的发挥常委会整体效能,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
一、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一)提高对常委会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人大常委会是权力机关,她代表人民行使国家的权力;人大常委会是工作机关,她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关;人大常委会是代表机关,她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因此,当委员不是荣誉称号,而是一种责任。常委会组成人员权力行使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执政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民的权益能否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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