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8月21日召开的全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清理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工作。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负责人将对相关清理检查工作作具体安排,任市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并狠抓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市各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总体情况是好的,许多地方和部门已形成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与做法。但不容回避的是,我市个别地方和部门财经纪律意识淡薄,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问题仍较突出。最近,市审计局对全市支农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就发现存在七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支农资金投入过于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益;二是支农资金被挪用或用于非计划项目支出;三是专项工程虚报支出现象较为突出;四是资金拨付不及时;五是支农资金专项工程普遍未实行招投标和监理制度,工程验收流于形式;六是部分支农资金实行财政县级报帐制监控不力;七是现金管理失控,审批手续不严。市审计局局长李仁同志在全市支农专项审计情况介绍中将对下一步整改提出具体要求,我在这里就不再细讲。类似这样的问题我看在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中也还或多或少地存在。这些问题如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势必造成严重后果。
各级各部门要敢于正视问题,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四项清理”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千方百计确保全市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检查工作顺利推进。
(一)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财政专项资金占据了财政支出的很大部分,管好用好财政专项资金是各级各部门的法定职责,谁分配、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用得不好、管得不严就是失职。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宜宾南溪县“白鹅事件”的教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通过检查、督促、纠正、制裁等手段,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得其所、用得适度、用出效益。
(二)坚决维护群众利益,落实惠民政策。当前,少数地方和部门无视财经纪律的要求,以损害群众利益为代价,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影响了社会稳定。“白鹅事件”就是一起违反扶贫项目管理规定、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典型案例。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就是为了查处和纠正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将政策实惠不折不扣地落实给人民群众。
(三)严肃财经纪律,堵塞腐败漏洞。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就是堵塞腐败漏洞的重要手段。要通过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起到警示和惩戒效果;要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加强整改、强化管理,构建不易、不能、不敢腐败的制度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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