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县常驻外省货运车辆征收交通规费现状汇报及有关工作的请示
市交通局:
近年来,由于我市、县在涉车税费征收及车辆入户政策把关等方面同周边省市之间存在着差异,受利益驱动,致使我县绝大部分货运汽车甚至农用运输车新入户、转籍于外省市,造成涉及货运车辆的交通规费严重外流。
一、征费现状
虽然近三年来,我局的外出征费年平均额达到200万元,但仍有大部分交通规费外流。当前我县涉外征可以用“车辆多、征费难、办法少、局面尴尬”来形容。
“车辆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我县常年在江苏、浙江、广东等沿海省份从事运输经营经营的货车就在3000辆以上,吨位不低于30000吨。
“征费难”。这些车辆一半以上多入户河南周口一带的运输公司、也有部分入户江西、内蒙等地。这些入户外省的车辆,比如,入户河南周口某运输公司的车辆除交纳每年1800元不等的挂户管理费、每半年600元的营运证费用(实为车辆二级维护、检测费)外,公司不再收取其它费用,车辆保险、养路费等交通规费车主可随意择低购买(江西、内蒙、河南、安徽都有公路、运管部门人员上门服务),在车辆行驶证件的年审上,也可以上门服务(车辆不用到上牌地)年审,为我们的交通规费征收设立了屏障,增加了难度。
“办法少”:
(未完,全文共1569字,当前显示51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