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一课主题素材资料
具体内容三会一课制度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定期上党课的相关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最基本的制度,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主要途径,其他组织生活制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报告工作等)都必须依托三会一课的形式开展,或者是三会一课内容和形式的拓展。
三会一课制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工作要求1.制定全年计划。每个支部每年1月底前,要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和党支部中心任务,制定三会一课计划(样式见附件2)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执行中有调整的,每季度统一报告1次。
2.规范会议记录。为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增强工作的执行力和操作性,经借鉴、综合,拟定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样本供参考(详见附件3),力促工作落小落细。
3.落实工作责任。党支部书记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直机关三会一课常态化制度化的指导意见》(x〔201x〕xx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强化三会一课留痕管理,每次活动结束后,召集会议的领导要对活动记录内容进行审核,并在活动记录内容最后一页空白处签字。
附件1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时间。设党小组的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不设党小组的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召开次数。
2.会议召集。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其他委员主持。
3.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或非党员干部列席。如需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参加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开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
4.会议主要任务: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党规党纪及党内有关文件。
(2)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3)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4)讨论决定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推选上级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6)讨论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5.会议决议。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6.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并由召集会议的领导审阅签字;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会议召集。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与会人员。支部委员会议的参加对象为支部全体委员,也可根据讨论问题的需要,扩大到行政、群团组织负责人和党小组长。支部委员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方能召开。讨论重要事项,一般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会议方为有效。
4.会议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精神或重要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研究制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具体计划、意见、方案。
(2)研究讨论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3)研究讨论工会、共青团、妇女及民兵等方面的工作。
(4)研究讨论需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及提交大会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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