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坚持求真务实
罗干同志和肖扬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科学内涵的精辟论述,为当前我们司法机关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指明了方向。对此,我们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在思想上积极响应,行动上立竿见影,深入进行动员,及时出台方案,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尽快掀起高潮,既轰轰烈烈、富有声势,又扎扎实实、不断推进。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仅是广大法官以及全体政法工作者的政治方向和思想方法,而且是社会各界、各行各业树立法治观念、建设法治社会的行动指南和原则要求。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无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社会主义司法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又是人民法院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理论概括,还是人民司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的思想基础。因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必须根植于全体公民特别是广大司法工作人员的头脑中,使之入脑入心,并逐渐成为公正司法的自觉行动。
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及其广大法官,在这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必须坚持实打实而反对空对空,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务必做到求真务实,加快转变司法理念,不断满足社会进步对司法的需求。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主动学会用中立的立场、辩证的观点、市场经济的方法和现代司法的理念去观察、思考、分析和解决各种诉讼纷争,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形象公正一齐抓,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自觉地以“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司法实践,树牢“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
为此,我们按照质量立院、效率兴院、管理强院、从严治院的既定方针,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行政推促,从而使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活动紧密结合,相得益彰,既营造声势,又追求效果,既有具体措施,又有丰富内容,扎扎实实,顺利推进。
一、实施“4项工程”,促进社会公平
从加强司法管理的各个环节入手,为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加强质量管理为中心,实施“铁案工程”。
一是强化质量意识。教育广大法官确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思想,做到审理案件一丝不苟,裁判是非公正无私,以主观公正保障客观公正,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二是狠抓质量管理。靠实审判组织责任,严把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4关”,力争案案办成铁案。三是严格质量考评。坚持审判质量与效率量化考评通报制度,从严划等次,一月一通报,年终排座次,发现瑕疵不放过。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对发生司法过错的责任人,严格按照最高法院“3个处分办法”、“引咎辞职规定”、“法官惩戒规定”以及本院相关规章从严处理,决不姑息。
(二)以提高审判效率为中心,实施“提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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