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年度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方案
法院2006年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2006年实现“平安县”的工作目标,根据关于建设“平安××”、巩固和扩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成果的《决定》和《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决定今年开展创建平安机关单位活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领会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巩固和扩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成果的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建设“平安××”重大意义的认识上来,统一到建设“平安××”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上来,围绕县委、县政府创建工作的中心,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全面做好审判、执行、信访以及自身的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积极争创平安机关单位,为建设“平安××”、巩固和扩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成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2006年1月上旬)。在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巩固和扩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成果的《决定》和《实施方案》的同时,认真做好创建平安机关单位的宣传发动工作。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建设“平安机关单位”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06年1月下旬至11月)。按照工作方案和创建平安机关单位目标的要求,积极稳步地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2006年12月)。按照平安机关单位的标准,认真做好自查总结,申报平安机关,迎接县委、县政府检查验收。
三、工作目标
通过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大力开展规范化创建,从严治警、从严治院,至2006年底全院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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