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法治理念“对照检查阶段”工作安排
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及《市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7月至9月中旬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对照检查阶段”,这一阶段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
一、对照检查阶段的形式、内容
1、对照“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具体内容,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从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排查出的问题中、从涉检信访和上访反映的问题中、从查处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中,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
2、重点对照检查依法办案的法制观念是否树立,有无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廉洁,违法办案等问题;
3、查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是否牢固,看有无群众观念淡薄,不认真处理群众诉求,甚至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4、查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真正确立,看有无把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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