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预防涉税职务犯罪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地税系统预防涉税职务犯罪工作,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维护地税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关于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全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今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通报的情况看,税收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是这次专项工作涉及的重要内容之一。地税部门作为重要的经济执法部门,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担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省局研究决定,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为契机,在全省地税系统集中开展一次预防涉税职务犯罪工作。对此,各级地税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此,市局成立预防涉税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隋云宽同志任组长,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从法、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高杰为副组长,陈建勇、隋丽华同志为成员,并作为联络人具体负责联络和沟通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地税局和市局各单位也要按照市局的做法,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预防涉税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领导和具体联络人,确定有关机构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级地税部门尤其是各级的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视预防涉税职务犯罪工作,要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下半年和明年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提前介入,超前研究,采取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好预防涉税职务犯罪工作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确定的检察重点和省地税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地税工作实际,这次预防涉税职务犯罪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的、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为: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开展预防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通过教育引导、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各级地税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水平,预防渎职犯罪行为的发生,为地税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建立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执法环境,促进地税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根据检察部门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省地税局部署,结合××*地税实际,确定以下2个工作重点:
1、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确定的检察重点中与地税部门有关的两类案件,一是徇私舞弊、渎职失职,不征少征税款的案件;二是徇私舞弊、渎职失职发售发票、抵扣税款的案件。对这两类情况要认真组织好自查自纠。
2、针对地税系统的实际,对财务管理、大宗物品采购、干部人事管理方面进行一次自查自纠活动。
(三)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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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