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至上”,推进法警建设
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在当前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下,统一对政法工作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认识,牢牢把握司法工作的政治方向,更加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更加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和人民监督,为构建和谐海南、平安海南、法治海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其意义重大而深远。在这次学习、研讨中,重温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深受启发和鼓舞。
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司法警察重大的政治责任。司法警察作为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虽然不直接从事审判工作,但他是审判的辅助人员,担负着维护审判秩序,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民事案件执行,执行死刑等8项重要职责,是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重要保障力量;不是法官,但司法警察头顶国徽,身穿制服,是在党的领导下,按照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建立起来的一支具有武装性和强制力的特殊队伍,是我国人民警察的标准警种之一。作为一名共和国警察,排除一切艰难险阻,不怕流血牺牲,坚定不移地捍卫党的事业、捍卫人民利益、捍卫宪法法律,是司法警察的崇高使命。因此,司法警察在任何时候都要牢记“三个至上”的根本要求,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人民司法警察重大而首要的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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