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讲话
同志们: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区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总体部署,以“五化”要求为目标,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司法行政职能全面向基层延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汇报。
一、基本情况
大观区现有2乡1镇7个街道,共有司法所10个,司法所工作人员26人,其中专职司法助理员11人。自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来,坚持“抓规范、打基础、求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今年3月份,经市司法局检查考核,全区10个司法所全面达标,提前实现了“三年三步走”的目标。山口乡司法所还被推荐为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示范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组织机构建立健全。解决了司法所立户列编问题,明确了基层司法所为副科级建制,所长为副科级,司法所工作人员按2名以上配备,其中司法助理员为司法行政专项编制。
——基层基础得到加强。做到了“两个到位”。办公场所到位,全区10个司法所办公面积由500平方米增加到1000平方米,办公室由17间增加到49间,彻底改变了过去“一人一桌一把锁”的落后局面。办公设施到位,每个司法所都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文件柜等基本设施,极大地改善了司法所的办公条件。
——队伍素质逐步提高。全区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占65%,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2%。*年,通过公开选拔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基层工作,录用了2名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司法行政队伍。目前,已有2名同志被选派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2名同志被提拔重用,8人受到省、市、区各类表彰。
——职能作用不断增强。通过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更加规范,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2004年以来,全区司法所直接参与或指导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237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9.2%,防群体性上访62件,制止群体性械斗25件,防止民转刑案件35件。十里铺乡黄德元同志被授予全省“人民调解能手”称号。刑释解教人员126名,安置率达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提供法律援助60多人次,受理诉讼案件31起,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四五”普法期间,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农户”等系列宣传活动,成立了全国“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妇女维权工作站”等服务窗口,多角度全方位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在维护一方稳定,保护一方平安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与此同时,各司法所还积极当好参谋助手,促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2004年以来,全区司法所共提供建议126条,被采纳98条,制定规范性文件84份,诉讼代理342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70万元。
二、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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