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书记2020年述责述廉报告
镇纪委书记2020年述责述廉报告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本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向大会作以汇报。
一、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一)贯彻学习习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努力学习习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法规,恪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好上级纪委的安排部署,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委保持一致,推动全镇纪检监察工作。
(二)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立身之本,做到心存敬畏,保持警惕,管好自己及身边的人。自觉抵制“四风”,带头改进作风,要求其他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其他干部不做的,首先自己不做。
(三)个人事项报告。担任纪委书记以来,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规定,每年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无出国(境)学习考察活动。从未出入任何私人会所,未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也未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利用等事项。丈夫雷敏孙镇社区居委委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蒲城县大象广告工程部;女儿雷恬畅就读于古镇小学一年级。2020年购买中央公馆五期127平米住房一套,家庭收入为夫妻二人工资性收入和个体经营收入约14万元。
(四)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三公”经费监督情况。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加强对单位重点热点问题(包括“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三公”经费支出、人财物管理、工程建设等)的监督。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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