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发展生产力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上述要求指明了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方向,全面系统完整地概括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工作的中心任务。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人类社会发展基本规律所决定的。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来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是推动人类社会演进的根本力量。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削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仅是当前现代化建设的主要任务,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过程中的长期任务。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处阶段的客观要求。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特别是解决“三农”问题任务相当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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